关于贯彻落实国发明电[2007]1号的情况汇报
时间:2007-08-29
最近,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提出了落实有关政策,保障猪肉等副食品供应的具体要求。我局非常重视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保障工作,多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一系列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抓好生猪等副食品市场供应、保证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市场调控的扶持政策,全力以赴确保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充足,确保质量安全稳定。目前,我市猪肉等副食品供应比较稳定,没有出现断档脱销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面部署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保障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发明电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增强做好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保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宁波实际,研究制定、落实相关政策。组织召开全市商贸系统“菜篮子”供应保障工作会议,刘猛进局长深入分析了当前猪肉等副食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安排部署了下半年特别是国庆、春节等四大节日期间,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保障工作措施。
二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落实“菜篮子”工作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要求,切实加强对猪肉等副食品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全市贸易系统“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刘猛进局长任组长,张民柱副局长、施伟书记、洪茂林局长助理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蔬副处,为做好我市猪肉等副食品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积极组织货源,加强外调内储,全力以赴保证市场供应
在帮助指导生猪屠宰企业、水产批发市场和蔬菜批发市场,采取各种形式广泛组织货源,拓宽进货地域,扩大进货渠道的基础上,我局还积极采取了以下调控措施。
一是加强对生猪等副食品市场运行监测和预警工作。通过《宁波菜篮子网》,严密监测全市生猪、水产品、蔬菜、豆类制品等副食品的市场动态走势,做到心中有数。进一步加强副食品市场供求和价格监测工作,落实菜市场(批发市场)主要副食品供销日报制度,随时掌握市场动态,保证市场运行信息渠道畅通。进一步完善猪肉等副食品价格预警机制和应急供应保障预案,及时对市场状况和价格走势进行预测,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保障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周密制定下半年我市的猪肉供应保障计划,将生猪屠宰供应货源特别是四大节日的供应货源,落实到全市各地特别是市区四家屠宰场,并制定出从8月份到明年2月份的供应计划,落实本地和市外猪源,保证市场供应。
二是落实生猪等副食品储备计划。按照国发明电中关于猪肉储备充实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生猪储备工作,落实了6万头生猪活体储备任务,制定了《2007年度市级生猪活体储备供应任务分解》,明确10家市级生猪活体储备牧场,6万头生猪的日均供应量、供应时间及供应流向等情况,拟定储备供应计划,完善储备调节功能。同时进一步完善其他副食品储备机制,保证1000吨豆类制品原料和1000吨蔬菜储备落实到位。
三是研究制订商务部下达的1000吨进口冷冻猪肉供应方案。根据商务部关于从国外进口冷冻猪肉,分配给我市1000吨的有关指示精神,为充分发挥1000吨进口猪肉的应急保障作用,我局研究制订了4套供应投放方案,初步落实了储备资金、储备单位和承办单位。同时,研究制定《宁波市储备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储备肉入储、在库、轮换、出库和动用管理等有关程序。
四是掌握基地存栏数量,安排出栏计划。我局组织力量,对市级16家生猪基地牧场的存栏情况,再此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分别按照种猪、仔猪、肉猪的不同种类(体重),统计存栏数量,安排每旬的出栏计划,保证基地生猪优先供应本地市场。
五是扩大猪肉替代品的销售量。为扩大水产品等猪肉替代品的销售量,疏导消费,减轻猪肉供应压力,我局在6月份举办东钱湖优质淡水鱼展销会的基础上,于8月23日至26日在市体育中心举办首届淡季水产品展销会。参展企业由我市优质淡水鱼养殖基地和加工流通骨干企业组成,参展商品包括东钱湖等优质淡水鱼,舟山嵊泗新鲜淡菜,宁海蛏子、青蟹等特色产品,江东水产批发市场海鲜及咸干包装水产品等。
六是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和大中专院校猪肉直供直销工作,确保大中专院校食堂猪肉供应稳定。
三、出台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生产流通积极性
一是研究制订了生猪供应、储备及基地牧场财政补贴方案。根据国发明电指示精神,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订供应保障扶持政策:1、屠宰场生猪经营户生猪调运补贴(以每头4元标准,对屠宰企业经营户从市外调入的生猪,给予调运补贴,补贴时间从今年5月至明年2月。)2、屠宰场外地采购生猪补贴(以每头12元标准,对屠宰企业组织人员到市外采购的生猪,给予采购补贴,补贴时间从今年7月至明年2月。)3、生猪储备补贴(以每头15元标准,对市级基地牧场的活体储备生猪给予补贴,补贴时间为1年。)4、保险补贴(以每头3.5元标准,对市级基地牧场的生猪给予保险补贴,补贴时间为1年。)5、病死猪补贴(以每头200元标准,对屠宰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补贴,补贴时间从6月―9月。)6、市级基地牧场、屠宰场等生产流通环节防疫消毒补贴。另外,根据国家、省、市召开“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积极落实了市级基地牧场能繁母猪补贴和能繁母猪保险补贴等政策性扶持措施,并及时向市政府上报了“市外调入生猪财政补贴”方案,从生产、流通等环节全面做好猪肉供应保障工作。
二是实行市外生猪产地奖励政策。为落实生猪货源,保证市场供应,我市屠宰场分别与外地生猪生产企业和基地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为确保外地生猪生产企业(基地)更好地履行协议,我局对签定长期供货协议且履行较好的市外生猪产地企业,实行市外生猪产地奖励政策,年底给予一次性奖励,以扩大猪源范围,保证供应稳定。
三是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努力降低流通环节费用。根据国发明电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猪肉供应的通知》精神,我局会同交通部门,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对省外调入生猪车辆暂免本省境内车辆通行费,以缓解当前生猪供应紧张形势,降低生猪流通环节费用,增加生猪货源有效供给。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清理整顿流通环节各种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
四是稳定市场经营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猪肉等副食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秩序等不法行为。鼓励猪肉零售企业和经营户进行微利销售,坚决避免屠宰企业停产和批发零售商户退市。
四、严格定屠管理,完善监管机制,确保猪肉等副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猪肉、豆类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发明电精神,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猪肉、豆类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依法打击无证无照豆类制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确保上市猪肉等副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副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继续抓好生猪宰前瘦肉精、水产品甲醛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监管工作。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通过《宁波菜篮子网》中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严格实行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加强屠宰场各项肉品检验检疫制度的落实到位,杜绝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流入市场,把牢肉品质量安全出场关。
三是绘制猪肉等副食品安全路线图。全面掌握全市上市猪肉、水产品、蔬菜、豆类制品等副食品的进货来源、销售渠道和购销方式,为下步进一步做好产销衔接工作,作好充分准备。
四是全面开展全市屠宰场病害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调查整顿。根据商务部通知精神,我局对全市生猪屠宰场的病害肉无害化处理设施,开展了全面的调查和整顿。重点加强病害肉进出场管理,完善台帐登记,有效杜绝病害肉出场上市。